2007年12月2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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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购买“免费无线上网天线”
俞丽虹

  据新华社 “不用花一分钱,就能长时间免费无线上网。”近日,上海发布“消费警示”称,消费者不要购买所谓的“免费无线上网天线”,因为使用这一装置有可能涉嫌违法。
    近期,一些经营者开始销售所谓的“免费无线上网天线”,并宣称消费者不花钱就能无线上网。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发现,这种装置比一般的无线网卡功率更大,具备扩大搜索无线宽带网络信号范围的能力。消费者使用这种天线后,搜索到的很可能是其他消费者付费安装、但未加密的无线宽带网络信号,而非真正的“免费网络信号”。
    值得注意的是,消费者如果在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此类装置,实质上构成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中关于“盗接他人电信线路,复制他人电信码号,使用明知是盗接、复制的电信设施或者码号”的违法行为。
    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因此提醒消费者,不要购买“免费无线上网天线”。这一“免费午餐”看似诱人,却有可能使消费者踏入盗用合法用户信号源的法律禁区,同时导致其他消费者无线上网费用大量增加,遭受经济损失。此外,消费者应提高无线上网的安全意识,采取有效防范措施,如请专业人员妥善设置无线上网数据参数,上网完毕后及时关闭相关设备,以避免让盗用者钻空子。